孔雀抓伤游人公园赔偿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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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2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卓华 通讯员/卢沁)近日,佛山市工商局禅城区石湾分局成功调解了一宗罕见的消费者投诉,被孔雀抓伤的游客获得公园4750元赔偿。 今年初,来自广西玉林的吴某带女儿到石湾公园孔雀园游玩时,女儿不慎被孔雀抓伤。事后吴某多次找石湾公园管理处要求赔偿,但石湾公园管理处始终没有赔偿。于是,5月28日吴某向消委会求助。第二天,消委会联系石湾公园管理处负责人和投诉方代理人梁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此事进行调解。经过双方努力达成协议,由石湾公园管理处一次性赔偿吴某女儿医疗费用4750元。孔雀抓人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