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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送出的赠品质量有问题谁负责 消协:免费岂能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2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姜岩 通讯员/王鑫)日前,一杨姓小姐来电反映,称其“五一”节在东莞某电子城电脑经营店买了一台电脑,商家因搞促销赠送了一部VCD机。不久,该机出现故障,在播放影碟时没有图像。早几天,杨小姐找商家交涉,商家却以赠品是免费的,质量不实行“三包”为由,不予更换,为此,杨小姐愤而投诉。接到投诉后,记者采访了消协的有关负责人。

  免费并没有免除义务

  据消协的有关负责人说,消协接到诸如此类的投诉已不少,消协都进行了积极的协调处理。该负责人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商家推出种种促销手段,免费赠送就是其中之一。按照有关规定,让利给消费者的促销活动是允许的。如今,凡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都会享受到免费赠品、免费送货、免费安装等待遇,商家用让利、奖励的办法来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只要不是恶性竞争,都无可厚非。但是,当免费赠品出现质量问题而损害消费者权益时,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该负责人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免费只是商家放弃了索取报酬的权利,并没有免除由此而应承担的义务。当免费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商家有义务承担补偿责任,消费者也有权利进行投诉。

  不承担责任会酿恶果

  该负责人说,从法律的角度讲,免费赠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家应承担责任,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消费者使用赠品后带来烦恼,这样会伤害到顾客的感情,使他们有上当的感觉,不但起不到促销效果,反而会损害商家的形象,使顾客认为商家缺乏起码的道德和诚信,玩弄“次品”当赠品把戏,从而造成客源流失;更可怕的是还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危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的商家给消费者赠送劣质电器,不能使用还是小事,倘若使用后发生漏电或火灾事故,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商家应诚信经营

  该负责人提醒说,商家免费的目的是为了吸引顾客,但商家有责任把免费商品的质量和服务做好,使消费者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促销利益,千万别玩弄“假赠送,真促销”的把戏,还是诚信经营为好。

  据悉,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杨小姐的赠品VCD机已得到了电脑经销商的免费维修。商家还承诺,假如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不能把VCD机修好,将给杨小姐换一部新的VCD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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