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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绑架台商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2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王创辉)一名台湾人因生意失败,雇请了4名江西人绑架了台湾商人郭某。绑匪在运送过程中,把郭装进一个大行李箱,并逼他录音,索取赎金168万美元。破案后,台湾警方起回赃款161万美元。东莞市中级法院日前以绑架罪判处主犯胡清平无期徒刑。

  生意失败密谋绑架

  经法院查明:生意失败的台湾商人潘堆伙同其女朋友瞿华凤(另案处理)密谋绑架台商郭某,勒索钱财,并于2003年10月18日先后打电话给在江西的胡清平,要胡清平找4个人一起来广东“做事”,其中一人要会开小轿车,给50万元酬金。之后,胡清平纠合了黄曦、潘隆亮及会开车的陈铁平于同月21日凌晨乘火车到了广州东站。潘堆、瞿华凤开车把胡清平等4人接到道滘镇的一间旅馆住下。

  10月21日下午,潘堆、黄曦在广州市购买了迷彩服、保安服、铁棒、水果刀等作案工具。22日21时许,潘堆、瞿华凤再次安排胡清平、潘隆亮、黄曦、陈铁平埋伏在厚街镇湖景中学路段守候被害人郭某,潘堆、瞿华凤则驾驶小轿车来到厚街镇海丽华酒店跟踪、监视郭某。23时50分左右,郭某离开海丽华酒店,潘堆立即打电话通知胡清平等人作好准备。胡清平、黄曦、陈铁平分别穿上迷彩服、保安服并套上反光衣在该路段守候。当郭某的车出现时,3人以查车为名将小轿车截停,趁郭某下车接受检查之机将其制服。绑架中由于郭某反抗,胡清平用水果刀向其腿部、手部各刺一刀。

  把人装进大行李箱

  绑架途中,瞿华凤拿出一只大行李箱,让胡清平等人将郭某装进箱里,然后用小轿车将郭某运到万江区,把郭禁锢在某花园2座2C房,由瞿华凤、胡清平、黄曦看守。

  10月23日,潘堆、瞿华凤威胁郭按他们的要求进行录音,并于当天中午11时40分左右,由瞿华凤多次致电在台湾的郭某的妻子勒索168万美元赎金。10月24日23时许,郭妻按要求在台湾漳化县高速路旁将168万美元交给潘堆。10月25日21时许,潘堆从台湾返回并向胡清平等人交付部分酬金20万元人民币。当他们准备转移地点时,被伏击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在行李箱内解救出郭某。潘堆在抓捕过程中驾驶小轿车强行冲卡逃跑。破案后,台湾警方起回赃款161万美元。

  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胡清平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曦判处有期徒刑14年;潘隆亮判处有期徒刑13年;陈铁平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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