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经营权审批制下月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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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23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外贸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日前制定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自7月1日起,取消对所有外贸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个人履行法定程序后也可从事外贸经营。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于2004年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新修订的《外贸法》,明确将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许可改为登记制,并删除了关于经营资格条件的要求。这种登记是一种自动登记的方式,不对外贸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获得构成任何障碍,只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