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严处不合格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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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36 南方都市报 |
中共中央:严处不合格党员 政治局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9日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会议认为,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党的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