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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一:台当局对大陆居民分类 实为赴台旅游设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0: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30日电在今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在谈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问题时指出,台当局荒谬的“三类”大陆居民分类办法,实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设置种种障碍。

  李维一对于有记者提出“关于在APEC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要和台湾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举行双边会谈”这一说法时指出,“至今为止没有这样的安排”。

  李维一表示,我们一贯支持开放两岸人员往来,主张尽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就提出,希望尽快开放大陆赴台旅游。1991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我们的政策是一贯的,就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其性质是国内旅游。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支持两岸旅游业民间组织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具体事务进行沟通和商谈。

  李维一说,但是20多年来,台湾当局百般阻挠,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设置了种种障碍。在两岸民众强烈的呼吁下,台湾方面迫于压力,在2001年底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的许可办法”,但出于某种目的,这样一个“办法”将祖国大陆的居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工作和定居有大陆居民。

  李维一对此表示,这种分类我们认为是荒谬的。台湾方面先开放了所谓的“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但就是这样的开放还是采取了许多甚至带有人身歧视的限制措施。台湾旅游业者对此曾称为“消禁”,提出了很多的不同意见。台湾方面在2002年5月1日又开放了所谓“第二类”大陆人士赴台旅游,但祖国大陆居民的赴台旅游至今未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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