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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的几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1:1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在6月28日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在书面贺辞中呼吁,由于不少珍贵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受到岁月的侵蚀或人为的破坏,有的已濒临危险,“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本报6月29日A3版)。

  总书记的话令人震撼,也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我们周围的世界遗产。目前世界上有35个遗产地已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虽然我国被列入的29项文化和自然遗产,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处被列入“黑名单”,但不少地方也已危机四伏:武当山遇真宫发生过火灾;黄山、武陵源等地方或在不适当的地方建宾馆商店,或因过度开发不堪重负等。这些问题,少量为“天灾”,大多为“人祸”。要善待“世遗”,减少“人祸”,我们应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澄清认识。

  首先,“世遗”≠旅游区。“世遗”最本质的属性是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供人研究、鉴赏上,经济价值则是其历史、艺术价值的衍生物。旅游区则不同,它是以满足游客最大需求实现盈利为目的。虽然“世遗”地无一例外都是旅游地,但二者存在的价值与目的完全不同。

  其次,“世遗”≠“摇钱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世遗”地作为国民欣赏自然与精神活动的场所,严加保护。无疑,“世遗”当属社会公益事业,保护经费应由政府拨付。而国内一些地方却把“世遗”当成“摇钱树”,交由企业来经营管理。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重开发、轻保护”,成为了破坏中国世界遗产的重要原因。

  第三,“世遗”≠地方财产。地方有权支配地方财产,但对于他人委托的遗产,地方却无权定夺其命运。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是祖先和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共同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稀资源,不只属于我们,还属于子孙后代,我们享受“世遗”恩惠的同时,有责任保护好那些独一无二的共同财产,传给下一代。

  一些人把不等号变成了等号,表面是利益因素在作怪,但也折射出了制度上的弊端。目前,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涉及文化、文物、旅游、计划、国土、环保、林业等多个部门,“多龙治水”则治不好水。此外,法律不健全等,也在制约着“世遗”的保护。这些问题不解决,不等号就很容易变等号。兴安(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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