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生欲“叫板”卫生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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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6: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郝建国)昨日,69岁的退休老医生余长枚拿着西安市卫生局的一份文件来到报社表示,他要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其依法举行听证。 2003年3月,位于莲湖区潘家村的“长枚诊所”负责人余长枚按规定到莲湖区卫生局重新办理诊所执业许可证,结果被告知不符合条件,原因是他本人(诊所负责人)的年龄超过65岁。西安市卫生局医政处向余长枚出示了一份《西安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医疗机构执业审核标准和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西医诊所负责人的年龄男性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60周岁以下。余长枚认为这项规定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多次到该局及其上级单位反映,但“长枚诊所”的执业许可证至今没有发下来。 昨日,看到本报关于《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报道后,余长枚发现,《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余长枚说,谁都知道临床经验是医生最宝贵的财富,而市卫生局拿“年龄”取缔老医务工作者开的诊所,不能由他们说了算。 西安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医疗机构执业审核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是2002年制定的,对余长枚依法维权的表示,他们不便多说。 依法维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