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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书记反思嘉禾强拆事件:执政应心存“四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日电新近一期的《瞭望》周刊载文报道了因“嘉禾强拆事件”而落马的原湖南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对这一事件的执政反思。在访谈中,周一连用了四个“有畏”来反思他对嘉禾拆迁事件的认识:无私要有“畏”,对待党纪国法要有“畏”,对待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有“畏”,对待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利益的决心要有“畏”。

  周余武反思说,“嘉禾事件”的根源,就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自己虽然满怀为人民谋利的热情,却让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他深深体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一点一滴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决策中,体现在每一名群众的具体利益上。

  回顾整起事件,周余武说,当拆迁建设陷入重重困难时,一些领导干部要求采取非常规的工作措施,他当时认为商贸城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发动国家公职人员一起协助拆迁很有必要,于是同意出台了“四包两停”文件。结果,11名国家公职人员因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被错误处理。这些措施伤害了部分干部群众的感情,引发了群众的抵触情绪,酿成了严重的后果。

  周余武坦诚,群众的意见和上级的监督最终没有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新闻媒体曝光后,他们不但没有深刻反省,而且还形成了错误的“三不怕”认识,即不怕媒体曝光、不怕少数人闹事、不怕有人上访,勇往直前,“大干快上”。他们这种任性的政府行为和长官意志,导致结局惨重,代价高昂

  最后,周余武总结说,领导干部只有无私才能无畏,但在新的形势下,简单地抱着对党和人民朴素的感情,以为自己为党为国做事,方法简单一点没关系,这种观念已经过时了。反思“嘉禾事件”,一个教训是无私要有“畏”,对待党纪国法要有“畏”,对待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有“畏”,对待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利益的决心要有“畏”。(段羡菊、谭剑、于磊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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