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配好友车钥匙偷偷开走卖了它 被告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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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3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王冬莲)昨日,花都区法院审结了一宗用偷配钥匙盗窃朋友小车案,对被告人范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范某与被害人江某系多年好友,二人经常开车外出。为方便自己开车,范某在一次与江某驾车外出时偷配了一套该小车的钥匙。 2003年12月1日傍晚,范某开摩托车经过一茶庄时,看到江某的小轿车(价值21000元)停放在茶庄门口,范某贪念顿起,用事先偷配的车钥匙开走该车。之后,范某驾驶该车逃离现场,途中汽车发生故障,因无力支付维修费,范某将汽车销赃给一修配厂的老板匡某,得赃款11000元。破案后,该车已由公安机关退还给江某。花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