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收费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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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4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临湘陈小姐6月30日来电:我在临湘开了间服装店,前几天有人自称是防洪保安资金征集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要求经营户每人交200元的防洪保安费。请问这种收费有什么依据? 回音岳阳市财政局蔡先生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结合《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对工商户收取上年销售收入的0.6‰作防洪保安资金。由工商部门代收代缴后交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