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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减负荷10万千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王岚)从今天开始至8月31日,海曙、江东、江北工业企业及110千伏直供用户将提前执行五级缺电应对让电实施意见。随着这一意见的实施,每天9︰30至11︰00、17︰30至23︰00两个用电高峰时段,市三区可削减10万千瓦的工业用电负荷,相当于市三区总用电指标的四分之一。

  按照“限一批、停一批、错一批、自发平衡一批”原则,实施意见期间,市三区200多家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在实行“停四开三”同时,允许生产的3天期间17︰30至23︰00的晚高峰时段必须停止生产,或调整工作时间,白天停产,23︰00至第二天早上7︰00生产,以进一步避开用电高峰;10多家需要连续性生产的企业要将负荷核减一半,在晚高峰17︰30至23︰00时段只能保留基本的保安或保温负荷。对于20多家高电耗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炼钢等生产企业,将采取轮流集中时间进行检修的办法让电,轮修以10天至15天为一个周期,恢复生产后执行“停三开四”。另有6家用电大户用电自发平衡。

  如遇连续高温,电力负荷缺口居高不下,该意见执行时间还将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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