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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药品生产企业一律实施GMP认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15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从7月1日起,我省所有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GMP的要求,凡未获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车间,一律停止相应药品的生产。这是记者从6月29日召开的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实施GMP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同时,凡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的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所有中药饮片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实施药品GMP认证是全面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意识,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的有力措施。到目前为止,全省有76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其中整厂认证52家,中药饮片企业1家),占全省需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总数的46.6%;近期已受理5家企业的GMP认证申请;还有82家药品生产企业正在实施GMP改造,并按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备案;有12家企业自动放弃GMP改造,并未申报备案。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会上通报了我省未通过药品GMP认证企业(车间)的名单,向每个应停产的企业(包括生产车间或剂型)逐一下达停产通知。并制订了详细的检查方案,规定在7月1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每个应停产企业(车间)进行检查,以确保停产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跟踪检查制度,加强对6月30日前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车间或剂型)生产药品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产品的批次、数量和销售去向等详细情况,并进行药品质量追踪,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作者:袁天志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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