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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高校党内监督新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16 贵州日报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来第一个全面、系统的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我们党清除腐败、完善自我、与时俱进的有力武器。它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于坚持党的宗旨、发展党内民主,对于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党内监督,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落实各项措施则是关键。对照《条例》,结合高校实际,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学习贯彻《条例》,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坚决纠正那种认为监督就是组织不信任的错误认识。要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的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班、学习班,进而提高认识,促进自律。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要开展经常性的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防线。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在各级班子中“一把手”往往处于核心地位,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执行中处于指挥地位,应该说是位高权重。因而,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显得尤其重要。而对其的监督也是整个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监督的实质是为了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不出现腐败,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权力一旦失去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就必然会被滥用,腐败就会由此产生。《条例》的颁布,再一次向世人昭示,无论是党内还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各级“一把手”均应树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定上来。

  三、健全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也是无产阶级政党永葆生机和强大执政能力的制度保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从程序上、内容上完善相关制度。因而,凡涉及三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让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由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该廉政档案应详细记载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在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下,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次会议应以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为基本内容,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负责任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坚决反对流于形式,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不正常现象。

  五、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按照不同范围和层次的要求,让广大教职员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年度内廉洁勤政状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并由有关部门及时将测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这样做,可以强化人民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六、建立“谈话”制度。一是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二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三是实行领导干部警示诫免谈话制度。各种“谈话”的目的、内容等事先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及准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要帮助干部做到“四自”,身体力行,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

  七、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专门规范经济审核的有关条例,规范具体审计行为。坚持对各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先审计、后离任”的做法,严格实行审计漏查、漏报、隐瞒不报的责任追究制,以审计来促廉、保廉,并逐步使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八、抓住关键环节,提高监督监察实效。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的部署,严格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小金库”和账外账,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建项目管理、招生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上的效能监察。

  九、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学校要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学校党委领导、行政负责落实,工会、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学校除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需要保密的事项除外,其他方面的事务都应通过简报、校报、校务布告栏、教职工代表大会、校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全校公告,严格将学校事务置于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之下,实行“阳光工程”。

  学习贯彻《条例》,着眼点和立足点是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随着《条例》的学习贯彻,依法治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将成为我们党、国家和政府政治生活和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条例》是加强党风监督的基本依据和有力武器,也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防止和克服党内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在监督范围上,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样,在全社会才可能营造出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局面。

  作者:陶映秋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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