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湖南将对国企购买小汽车实行“三不准”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日电 湖南省纪委昨日透露,为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湖南省将对国有企业实行购买小汽车“三不准”政策。

  据长沙晚报报道,“三不准”为:不准在企业非政策性破产、拖欠职工工资的期间购买小汽车;不准购买排气容量超过2.6升(含2.6升)的小汽车;不准当年或历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购买小汽车。(金轶)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反战影片《华氏911》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