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对国企购买小汽车实行“三不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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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5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1日电 湖南省纪委昨日透露,为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湖南省将对国有企业实行购买小汽车“三不准”政策。 据长沙晚报报道,“三不准”为:不准在企业非政策性破产、拖欠职工工资的期间购买小汽车;不准购买排气容量超过2.6升(含2.6升)的小汽车;不准当年或历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购买小汽车。(金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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