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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获取外贸经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1: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自今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外贸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日前制定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自7月1日起,取消对所有外贸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个人履行法定程序后也可从事外贸经营。

  由许可改为登记制

  新修订的《外贸法》,明确将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许可改为登记制,并删除了关于经营资格条件的要求。这种登记是一种自动登记的方式,不对外贸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获得构成任何障碍,只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

  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企业只需填一张简单的登记表格,另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等文件,到备案登记机关即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登记手续。这种登记不再是行政审批。(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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