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灾难成为地方政府摇钱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0:53 人民网 |
网友:周海亮 陕西部分地区违规使用救灾资金现象严重,有些地区竟用救灾款支付租车费、保险费、油料费、培训费、演习费。仅2002年至2003年期间,西安、渭南、商洛等10市超范围使用救灾资金总额就达568.6万多元。 挪用救灾资金,已不仅仅是某些公仆的“心中无民”,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犯罪。当一些地方灾难发生,由国家统一拨发的救灾款反而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困难的良策,这已远不能用“失职”来搪塞。无疑,这是对救灾资金的盗窃,是对灾民款项的抢劫!更为严重的是,多达10个地市的“违规挪用”足以说明此风之强烈,此举之普遍! 百姓灾难正在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摇钱树,已是毋庸置疑。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救灾款并不完全属于百姓。就像一只挂在树梢的公用苹果,只要领导的一个点头,谁都可以上来咬几口。当救灾款最后到达灾民手里时,也许,仅仅变成为一个果核。这让笔者想起前几年某地领导上任后,不求致富反而拼命为该县保住一顶“贫困县”的帽子。显然,他们盯紧的不是百姓的疾苦,而是国家的“扶贫款”。这与上述陕西10地市挪用救灾金,有着多么深刻的相似! 救灾款或者扶贫款最终不能到位,被挪用或者干脆截留,是因为我国目前缺乏一个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毫无疑问。但笔者以为,这里面涉及到一个“谁来监督”的问题。农民虽然有监督的权力,但显然,他们没有监督的资本。查国家拨给当地扶贫款的总金额也许还可以成行,但让农民查一些地方部门的财政支出,就无异于痴人说梦。那么,上级部门能否监督?理论上当然可以。但太多例子说明,一些地方的违法行为、腐败行为,恰恰是在一些上级部门的掩护和默许之下才可以长期存在。并且,即使上级部门真正能够做到秉公执法,但很多时候,也只能鞭长莫及。 有些国家采取的是捐款人直接将钱款送至灾民手中,减少或干脆取消中间环节,以防止腐败的产生。其实这种方法,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虽然“直接交至灾民”手中的做法目前在我国尚有困难,但笔者认为,国家完全可以在一些灾区成立类似“临时指挥部”等部门,由国家统一领导,与中央保持一种直接的“垂直关系”,来发放国家的救灾金。而不是像现在,由一些地方政府代为执行救灾金的发放。我想,当救灾金的发放没有了中间环节,当“腐败”没有了机会,那么,百姓灾害也就再也不会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摇钱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