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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不能申领大货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1:56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其他驾照的申领方式没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为严格执行公安部71号令,自7月1日起,在京的外省市人员不能再申领大货机动车驾驶证,能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等机动车驾驶证,此前已申领的依然有效。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管局得到的消息。

  据了解,原先在京的外省市人员凭着身份证和暂住证即使是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可以申请大货驾照;但是现在在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凭着身份证和暂住证能申请的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而且在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时,也不可能再申领大货驾照。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71号令是公安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的具体执行措施,其中规定不能在异地申领驾照,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拿大货驾照,北京也同样如此。“以北京而言,此前尚未拿到大货驾照又准备今后在北京开大货车的外地人,只能先回到户籍所在地学车拿本,在当地所拿到的驾照可在北京使用。”有关负责人说,同时,北京人也不能在外地学大货车拿大货驾照。

  据悉,在京外省市人员的驾驶证登记业务虽作了调整,但是申领的程序没有发生变化,依然需要外省市人员持身份证和暂住证,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申领可办理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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