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偷窃窨井盖被判坐大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0:0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翁贤权方长世)6月30日,王某、谈某因为盗窃窨井盖被余姚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一千元。

  2004年2月14日晚,被告人王某、谈某结伙窜至余姚市丈亭镇长乐路公铁立交桥,窃得桥下西侧人行道上的铸铁窨井盖9块,价值人民币2160元。在运赃途中,两被告人被余姚市西北街道庙弄村夜巡队员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盗窃窨井盖的行为不但破坏道路设施,而且对行人、车辆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公共安全,因此从重作出处罚。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中法文化年“上海周”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