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服刑犯走出监狱登记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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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1:47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没有红地毯,没有鞭炮声……6月18日中午,一场特殊的婚礼在杭州市江干区婚姻登记处静静地举行。这是一对用真情感动了国家司法部、被破例特批走出监狱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新人,也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浙江省第一例在押犯出狱举行的婚礼。 真情感动司法部 拎着装礼服的行李包和两塑料袋喜糖,上海姑娘小石6月17日独自坐火车来到浙江余杭乔司,住进一家乡村旅馆。过了这一夜,她将嫁给还要坐17年牢的63岁男子老赵。 他们10年前相识。老赵是一家外资公司负责人。两人同居数年后,老赵在2000年初因涉及一起信用证诈骗案被判无期徒刑(后获减刑),服刑于浙江省第六监狱。小石被判刑5年,在上海服刑。去年,小石减刑出狱后多次探视老赵,两人都想结婚。办手续时,难题出现———以往,民政部门可以到监狱办理手续。但去年10月1日后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必须两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如让老赵出狱办理手续,又不符合监狱的规定。 今年4月,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结婚的申请。浙江省监狱局等有关部门对此很重视,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服刑人员同样拥有这一权利;刑罚轻缓化和人性化是一种趋势;以矫正代替惩罚,特批服刑人员出狱成婚,正是监狱管理人性化的一个表现,全国类似情况已出现多例。因此向司法部书面汇报。今年5月下旬,司法部特批老赵出狱成婚,婚期定在6月18日。 结婚前夜心情激动 6月17日晚9点半,小石在旅馆里看电视。她穿着黑色无袖休闲服,挂着镶蓝钻石的项链,看上去很平静。 小石说,每次来,都住在这家旅馆,这个月已是第四次入住了。前3次,她除了看望老赵,还专门到江干区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熟悉环境。 和监狱方约好一起出发的时间,是17日上午10时45分。小石早早穿好红色礼服。等待已成常事。小石说,按规定,每周老赵可往她家打一次电话,时间为3分钟。下班后,她几乎每晚守在家中,等着随时会响的电话。她说,前晚入睡前,想到经历了这么多事,终于能和老赵结婚,真的很激动。同时,又感到凄凉寂寞。这次来杭结婚,她没有告诉亲友和小姐妹,连向单位请假,也没说真实理由。 没有洞房花烛夜 18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在3名狱警看管下,老赵坐着警车来到旅馆前。拿着给老赵买的皮鞋和西装,小石迅速上了车,和老赵坐在同一排。中午本是婚姻登记处休息时间,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为了这场特殊婚姻,特地安排了这个不会被打扰的时间。在狱警环护下,老赵和小石并排走进了江干区婚姻登记处。 因为服刑人员没有身份证,登记材料大多是狱警代填的。核实双方的身份和婚姻状况后,婚姻登记处的杨主任递上了大红的结婚证书。手续办完后,老赵挽着小石的手到隔壁室内拍完婚纱照,两人随即和狱警上车离去。 回到监狱后,监狱领导特别为他们布置了一个房间,置办了一顿简单的喜酒。老赵送给小石一本书,而小石给了老赵1000元钱。当天下午3时多,小石坐上了回上海的火车。 背景资料 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首次允许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 今年5月13日,民政部新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吕明合徐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