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检院联手打击经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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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4:29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黄珊通讯员陈雅张洪涛)对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的制售假酒等行为,是工商部门罚罚款就算吗?不,制假售假构成犯罪的,也逃不了刑事制裁。为更有效地预防和纠正以往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立、有错不纠、以罚代刑等问题,日前,荔湾区检察院和工商局设立机制,力促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衔接到位。 6月29日,荔湾区检察院与工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协议,并决定各自成立加强行政机关与检院工作联系办公室,指定一名院、局领导负责该机构。工作办将负责指挥、协调、配合工商、检院两头的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备案审查机制以及特殊个案(检院)提前介入等一系列制度。(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