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楼只给收据不开发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8:17 齐鲁晚报 |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董钊)在酒楼消费结账,店方却以没有发票为由只给收据。今天,李先生就遇到了这件烦心事。 今天晚上8时许,李先生在泺源大街东首的巴山夜雨酒楼吃饭,饭后结账索要发票时,酒楼的服务员说酒楼自6月6日试营业至今,还没有发票,现在只能给开张收据,以后有了发票再来换取,并说对今晚所有在此就餐的消费者只开收据。 随后,记者来到该酒楼,在服务台询问在这里吃饭消费能否开发票,一名自称经理的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开发票,接着叫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拿出一小摞盖有“巴山夜雨酒楼”印章的发票。但后来一名自称酒楼老板的宋先生,拿出两张写着2004年7月2日字样的税务登记手续表示,他们正在试营业,确实没有发票,无法给客人开出。原因主要是他们今天刚刚办下了税务登记,相关部门没有给发票本。同时他说,在这里吃饭消费的客人,以后可以凭着手中的收据再来换发票。 记者从“12366”地税举报热线了解到,在酒店消费就餐,只要满10元以上,店方就必须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否则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而店家的试营业理由不成立。另外,店家若有税务登记证但没有领到发票本,消费者可以与其协商在短期内凭盖有公章的收据换取发票,如果店家到约定期限或是长期不给开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