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待业随军配偶可享社保 每人每月至少可领320元生活补贴,最长可领60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9:0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近日,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后勤部转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可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每人每月可领取至少320元生活补贴,最长可领取60个月。

  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可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随军前未就业、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

  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

  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60个月;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36个月。未就业随军配偶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期满后,按本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8%的比例逐年递减。递减后的基本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由总后勤部参照省会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