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设商标代理机构均在省工商局注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9: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通讯员胡燕妮)记者昨日了解到,省工商局近日发出通知,除原已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继续在原登记机关注册外,新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省工商局直属分局办理),并按照《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人合伙企业。

  省工商局同时明确:商标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应以商标代理及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为主;商标代理机构需要通过邮寄的方式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事宜者,应持其《营业执照》副本,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开设账户、交纳规费预付款事宜。(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