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律师”再起诉讼案 状告民工侵犯其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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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0:0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重庆七月二日电(记者范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今天受理了“平民律师”周立太状告民工侵害其名誉权一案。这是被媒体誉为“打工仔保护神”的周立太第二次将自己过去的当事人推上被告席。 四川资中人彭刚中一九九六年在深圳市宝安区一公司工作时左上肢被机器压断,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百分之八十五。由于用人单位拒不赔偿,彭委托周立太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约定为风险代理,并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 据周立太介绍,当时的彭刚中无力缴纳代理费及差旅费,伤残后已无处居住。代理诉讼期间,他还让彭搬到自己的租赁房一起居住,并免费为其提供食宿。 经过近一年的诉讼,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彭刚中所在单位赔偿其一次性补偿金、继续医疗费和假肢安装费共计十七万余元人民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 周立太说,彭领取了全部赔偿款后就逃之夭夭,没有按合同支付自己任何报酬。 今年六月,周立太状告合川一民工拖欠代理费的案件引起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为拍摄专题片多方打听联系,找到了消失多年的彭刚中。在央视最近播出的专题片中,彭称自己本不想打官司,而是因为周立太许诺可获得三、四十万的巨额赔偿才继续打的,并称自己实际支付了律师费近五万元,周对他纯属敲诈。 周立太说,自己在代理过程中尽职尽责,并免费为其提供食宿和其它道义上的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彭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自己的声誉。 他说:“央视节目播出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很多不了解实情的人对我的行为产生了怀疑和非议,给我的名誉造成了巨大伤害。我现在除了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外已别无选择。” 对此,彭刚中表示,他不按合同支付律师费,一是因为周立太工作不负责,二是因为周要求他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支付律师费,太不合理。彭同时表示,他只是实话实说,不存在侵害名誉的问题,因此不会输这场官司。 据了解,周立太在诉状中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彭刚中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