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半年报要求更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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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0: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据《证券时报》报道,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于中小企业板块公司的半年报披露,《通知》的要求体现出监管从严的特点。 《通知》对于中小企业板块公司半年报不能及时披露的情形作出了比主板更为严格的规定。首先,上市公司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深交所提出书面申请(主板提前三天);另外,《通知》规定,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04年8月31日前公布半年度报告的,应当在报刊上公布延期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原因及最后期限(对主板未作此规定)。 《通知》较主板增加了新的披露内容,规定:上市公司在按照《半年报准则》第二十一条披露公司基本情况时,应当增加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的姓名、地址、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全文的“重要事项”中增加披露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在半年报摘要“重要事项”中也要求增加披露这一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