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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分娩:别走进死胡同(自由发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7: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南京 秦淮河

  在舆论对直播产妇分娩的争议声尚没有休止之际,央视《中国人口》栏目又在6月30日下午再次直播产妇剖腹产。一些专家认为这类直播不宜大面积传播,而“应小范围播放较合适”。(据7月2日《江南时报》报道)

  笔者基本赞同此种看法,并反对将直播分娩用于教学以外的任何目的,因为,直播分娩不仅难以达到节目设想的那些消除未婚女性分娩恐惧等正面作用,而且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作用,如果处理不当还有违传播伦理,甚至法规。央视对直播分娩兴趣浓厚,是否出于提高广告收入的商业目的暂且不论。但是,如果说央视上次直播是为了“提倡顺产”的话,那么此次直播剖腹产,不知又作何解释。难道从6月9日直播顺产,到直播剖腹产的短短3个星期之内,央视又掉转舆论导向提倡剖腹产了,显然是自相矛盾。至于直播分娩是否能够达到央视当初设想的“普及分娩知识”和“消除未婚女性对分娩过程的恐惧感”这两个目的,也同样令人怀疑。不少女孩看后向媒体反映,“生小孩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不仅如此,直播分娩还会产生其他负面作用。其一,涉及到产妇和婴儿的隐私等权利。虽然直播分娩是在征求产妇和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拍摄和播出时的分寸把握不当,很容易侵犯产妇的隐私,从而引起法律纠纷。况且,新出生的婴儿在其出生起就享有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尽管父母同意直播他们的出生,但他们在将来具备行为能力之后,特别是意识到直播会对他们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之后,他们仍然有权向直播单位提出异议。其二,直播很可能会被一些人用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这又是播出单位无法控制,也是产妇无法预料的。其三,央视开了直播分娩的先河后,容易造成其他地方台争先效仿,没准会演变成谋取商业利益,争夺观众眼球的手段。因此,直播分娩不宜提倡。

  即便是真正为了普及分娩知识和消除分娩恐惧,其实也不必非要采用直播的方式。这就像不能为了宣传交通安全,降低事故发生,就非要直播车祸现场,或者是为了降低犯罪率而直播枪毙犯人,那样何异于走入思维的死胡同?电视直播有着强烈的心理震撼力,对于一些涉及血腥的画面不能“毫无保留”地追求纪实效果。况且,即便是为了出于正当的播出目的,也要根据不同受众的不同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特征,采用不同的传播引导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最佳的传播效果。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0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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