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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进出口要备案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22:2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唐婷实习生陈永亮)省商务厅透露,从7月1日起,凡我省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厅办理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将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商务厅规财处负责人介绍,办理备案登记的企业,可以先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随后,企业凭加盖商务厅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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