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经营外贸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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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22:2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唐婷实习记者刘峰源)新修订的外贸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对于旧版外贸法,新法大大降低了外贸经营门槛,首次规定“国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将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这意味着,普通百姓将可以以个人身份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自然人首获外贸经营权 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原外贸法第八条规定,中国的自然人不能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但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自然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已经大量存在。同时,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应当进一步放宽外贸经营权的范围。 “外国的自然人能在中国做外贸,中国的自然人也应能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业内人士的共识是,对外贸易法作为外贸领域的基本法,应当允许自然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 此外,新版外贸法还取消了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实行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制。 专业人士介绍,备案登记制是一种自动登记方式,不对外贸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获得构成任何障碍,只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企业只需填一张简单的表格,另持工商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等文件),即可到备案登记机关办妥登记手续。个人投资潮暗涌 有分析认为,自然人“开禁”从事外贸活动将刺激今后个人投资外贸的热情,短期内将形成投资热潮。 但专业人士指出,现在很多个人都以私营企业的形式从事对外贸易活动。即使自然人从事外贸活动开禁,短期内不一定会出现大的波动。 商务部门则表示,由于新外贸法实施细则还未颁布,个人进出口行为短期内没办法付诸实施,而且个人做外贸与企业做外贸有很大区别,自然人如何结汇、贷款、开信用证,在报关、纳税、经商过程中怎样保证诚信,这些新问题都亟待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