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打架咬断手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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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5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3日讯(通讯员 袁义平 孙志鹏实习生周新征)昨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别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2名女大学生扭打时,一人被对方咬断一节手指而对簿公堂。经法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胡某自愿撤回对文某犯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文某自愿一次性赔偿胡某13700元。 胡某与文某均是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学生,两人是同班同学且住同一寝室,但素有矛盾。今年3月18日下午5时许,胡从外面回寝室,见到文便骂“贱猫”。两人因此对骂,并扭打在一起,胡的右食指末节被文咬断。经治疗,胡的断指未被接活,还花去医疗费827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