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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结合”认定高级经济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5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7月3日讯(记者杨小娴)从今年起,我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定将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记者今日从省人事厅获悉,凡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评审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评。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5日,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从2005年起,每年的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20日,考试时间也将变动为每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日。考试将按集中规范的原则,在长沙设立统一考场,考试成绩合格者,两年内有效。

  据省人事厅有关部门介绍,考试内容将暂设《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今年允许在申报的同时,报名参加考试。其具体情况,报考者可直接向省经委职改办咨询,电话为0731—2214150、2212540、22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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