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业管理收费将实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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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07 东方网-劳动报 |
据新华社南京7月3日电江苏省物价局7月1日推出了新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办法》针对眼下物业管理漫天开价等突出问题,要求实行价格听证制度,并鼓励在物业管理企业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防止价格欺诈。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新《办法》规定,物价部门制定或调整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总体水平时,应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听取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见。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认可,可以作为一定期间内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