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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泉池夜泳开出首张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22 齐鲁晚报

  本报7月3日讯(见习记者 孙晓曼)最近,历下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开始严查在泉水中游泳、洗澡等不文明行为,昨晚在对黑虎泉群进行突查时,终于向一名在泉水中游泳的男性市民开出了省城首张因破坏泉水而处罚的20元罚单。

  昨晚9点半左右,记者跟随历下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黑虎泉群的白石泉、琵琶泉、玛瑙泉等泉池进行检查。由于前几天夜间一直在对这几个泉池进行检查,游泳者非常警觉,远远看见执法人员到来,有人便开始大声吆喝着通风报信,泉池内的游泳者迅速爬上岸来,沿护城河逃跑了。10点半左右,执法人员再次回到黑虎泉附近,正在泉池内畅游的人措手不及,一名正在黑虎泉池中搓澡的小伙子刚要跑,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在岸边,这名小伙子告诉记者,他姓丙,是外地在济南上学的学生,并不知道不能在泉池内游泳。他交上了20元罚金后,说再也不到泉池中游泳了。据执法人员告知,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这种情况可处20元到500元的罚款,念及丙某还是学生,认错态度也较好,所以只处以20元罚款。

  但是,在执法人员随后对王府池子进行检查时,却遭到这里的游泳者们比较严重的抵抗。一些游泳者不但围着执法人员起哄,并且向扛着摄像机的电视台记者扔起了砖头,一边不满地嚷着:“不就是在这里游泳吗?有什么大不了!”“老子在这里住了40年,也游了40年,泉水就是我家的,你们有什么资格管我?”一名身穿泳裤的中年男子甚至站在池边发表了“即兴演讲”,博得游泳者们的掌声和喝彩声。

  据历下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说,由于查处在泉池中游泳在近年来尚属首次,加上一些市民从小在泉边长大,认为在泉水中游泳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有些市民对执法工作不理解,况且人们对法规的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出现抵触情绪也是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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