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GDP立法时机不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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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56 南方都市报 |
人大代表建议经济核算应考虑资源成本,引进绿色GDP概念,省人大作出回应 “绿色GDP立法时机不成熟” 名词解释·绿色GDP 指在原有GDP核算基础上考虑资源与环境因素,对GDP指标作某些调整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总量指标。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广东能否率先用绿色GDP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依据?对于省人大代表的这一建议,省人大财经委表示,目前新的绿色GDP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还处于研究阶段,相关立法时机尚不成熟。 代表建议用绿色GDP考核政绩 据了解,目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核心指标是传统GDP(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均GDP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尺,实际上已成为衡量各级政府政绩最硬的指标。但这一“硬指标”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受到了万洪富等11名省人大代表的质疑。代表们认为,GDP没有把自然资源成本和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计算在内,低估了经济过程投入价值,高估了产出价值。片面追求GDP增长,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构成了巨大挑战。 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绿色GDP”概念,指在原有GDP核算基础上考虑资源与环境因素,对GDP指标作某些调整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总量指标。世界银行也在1997年推出了“绿色GDP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所以万洪富等代表建议,在广东省率先开展绿色GDP核算,用绿色GDP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依据。 绿色GDP研究仍在探索中 对于代表的建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表示,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与真正实现“绿色GDP核算制度”及“国家财富核算制度”尚有距离。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确有过关于“绿色GDP”方面的合作研究,但迄今并未最终完成。 据透露,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方案,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2)试行方案相比,已经增加了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本的实物量核算内容。这对开展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本价值量核算、中国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最终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以及“国家财富核算制度”等,提供了数据基础,但新方案目前并未开始实施。 省人大财经委表示,绿色GDP只有上升为法律、法规,才能得到合法、有序、广泛的执行。目前绿色GDP指标的确立尚处于探索之中,相关立法的时机尚不成熟。因此,认识到“单纯用GDP增长考核官员政绩具有片面性”值得肯定;但目前仅靠“绿色GDP”能否解决问题,还值得怀疑。 他们认为,立法机关可以适当超前考虑在有关法规中补充社会、人文、基础教育、公共设施、能耗、环境生态等考察指标,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等专门产业的建立;研究公众参与检查监督及违法核算应承当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便于现实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