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电荒”电监会扩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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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56 南方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记者3日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电监会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6个区域电力监管局。 区域电监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电监会授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事务等。 区域电监局是电监会的派出机构,由电监会垂直领导。华北电监局设在北京市;东北电监局设在沈阳市;西北电监局设在西安市;华东电监局设在上海市;华中电监局设在武汉市;南方电监局设在广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