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从“命令管制”走向“契约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曹林

  管得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面对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很多人都是把“行政许可”和“政府管制”作为对立面来看的。其实,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政府管制的合法性遭到了危机,而是表征着政府管制方式的转变,从权大于法的“命令管制”走向法治至上的“契约管制”。与之相对称的理念是:政府少了很多公章,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很多问题上可以撂摊子甩责任了;相反,离开了“公章”的刚性调控手段,政府需要在善治的框架下寻找“公章”的替代物———契约。

  基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当下的社会状况,“管得越少政府越好”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精神遗产并不适合中国的现实。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从1978年到2002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9.4%———市场经济并非中国在过去20多年来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惟一原因,政府管制在很多方面的制度创新同样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一个反面的例子是,对比俄罗斯及东欧那些更快、更彻底实行私有化-市场化的国家,至今人们并没有看到预期的大幅度经济增长,相反是满眼的经济衰退。对此,俄罗斯前总理盖达尔指出:松弛的预算约束和名存实亡的行政控制的灾难结合是转轨国家经济衰退的根源。

  在这些认识下,行政许可法要解决的并不是“要不要政府管制”的问题,而是“政府该如何管制”的问题。管制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管制的方式,所以要用协商面孔的“契约”替代命令面孔的“公章”,管制尽快回归于消费者代理人的公权力地位。

  在行政许可法的契约下,政府设定许可不再是权大于法之下一意孤行地单方面管制,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下双重需要而双向选择的协商管制。在审批经济下,朝三暮四、名目繁多的审批设置让百姓不堪重负。而行政许可法对什么事项可以设立行政许可作了严格限制,通过刚性的法律规范禁止随意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许可的设置主体也有了明确的门槛限制,不是谁都可以设许可的;而且政府必须为自己设定的许可对百姓负责任,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在行政许可法的契约下,政府更多的管制会从经济性管制走向社会性管制,实现相对的社会均衡发展。去年7月郑州曾发生过“菜谱风波”,郑州市物价局要求当地餐饮业经营者都必须启用所谓的新式菜谱,菜谱需经物价部门审批后使用———这就属于经济性管制,这种管制是有悖于市场自由的,行政许可法下政府管制的价值重点会更多转向社会性管制: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的掠夺开发、传染性疾病、消费者权益维护、职业安全与健康等等。

  在行政许可法的契约下,政府管制会更多地走向间接,而把直接的权力转让给一些足以替换政府职能的社会行为主体,譬如,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消费者组织等,直到达成由自由市场、强大社会与合理政府管制边界三方形成的均衡,更多地用现代的激励性管制和协商性管制替代传统的命令性管制。

  从命令走向契约,阳光下的契约意味着最大程度的正义,有限政府、政府信用、均衡发展、善治、平等博弈等都可以从这部阳光下的契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