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大头娃娃”康复出院赔偿问题难了结家属:索赔5万元 经销商:只愿赔4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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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1:3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因食用劣质奶粉患上严重营养不良症的兴义“大头娃娃”小见飞(本报曾报道),日前已康复出院。7月2日,记者了解到,因为赔偿问题,小见飞的家属与经销商扯起了皮。 据了解,经省质检局检验,“古原婴儿奶粉”系不合格奶粉,在不合格奶粉黑名单上“榜上有名”。刘云华说,由于家住农村,买东西他们一般都没有要求开发票,因此在泥凼镇上徐必祥的店里购买这种“古原”奶粉时也没有开发票。6月26日,当工商部门对赔偿一事进行调解时,他提出要求经销商赔偿医药费、受害者的营养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5万元,当时徐必祥却拒绝赔偿。 记者采访了经销商徐必祥,他说,该镇当时有七八家卖有此类奶粉,刘家是不是在他店里买的奶粉,他怀有疑问,再说奶粉虽说是他在经销,但不是他在生产,因此他表示不负任何责任。 刘云华又告诉记者,6月26日调解失败后,6月29日,泥凼工商所负责人告诉他,工商所已和兴义的奶粉批发商协商好,拿出4300元钱作为赔偿,了结此事。当天,刘云华在协议上签了字。可回到家中将此事告知小见飞的父母时,他们却不同意,认为这样的赔偿太低,要求重新协调。 据兴义市工商局的郭科长说,“大头娃娃”现已康复出院,奶粉并没有给孩子带来什么后遗症,受害方若觉得4300元赔偿低,他们可以再和经销商协商,但如果受害方的要求过高,他们无法协调,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7月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的王理生律师。王律师说,受害方除可以起诉经销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因为“不合格”奶粉有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智力发育和身体的成长。 作者:尤立宪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