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余名公务员告别“铁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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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如果不愿干,可以辞职另谋他业;如果干不好,将面临被辞退的风险。中国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5年广泛推行以来,已有3万余名公务员辞去公务员职位,近2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辞职辞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公务员考录、考核、申诉控告等制度发挥联动作用。据了解,辞职的公务员中,大多到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公务员如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以及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国家行政机关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其辞退出公务员队伍。该规定在严肃管理队伍的同时,也制定了对公务员进行保护性的规定。如因公致残、患严重疾病或负伤的人员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公务员都不得辞退。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7月05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