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兆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受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5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钟玉昆通讯员孙健)6月29日,利辛县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3·1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依法判处冉兆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冉兆平,利辛县王人镇储寨行政村村民。2004年3月,冉兆平受王人镇20余家非法制造、买卖“毒鼠强”犯罪案的被告人亲友委托,并签订委托书,每家兑款100元,先后到有关部门反映在押被告人涉毒鼠强案件问题。3月11日,冉兆平得知利辛县法院将于3月12日下午对20名毒鼠强涉案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遂通知部分涉案被告人家属到法院旁听。3月12日下午3时许,冉兆平和毒鼠强涉案被告人亲友二百余人,包乘四辆大客车来到县法院审判大庭参加旁听。现场异常气氛引起法院的警觉,为防止发生意外,法院临时决定,由对20名被告人同时宣判改为只对8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并组织人员现场维持秩序,宣判正常进行。但当审判人员对8名被告人宣判一结束,部分被告人亲友认为量刑偏重,情绪十分激动,一哄而起,纷纷冲上审判台喧嚣、哭闹、谩骂。法院领导迅速指挥法警将8名被告人带离审判庭,关押在临时羁押室。此时,冉兆平则带头冲上审判台,质问审判人员“判决可有法律依据”,并大喊“判得过重,得上诉”等煽动性语言,对涉案被告人亲友起到一定的煽动作用,引起被告人亲友撞击临时羁押室的门,要求会见被告人,并在法院审判和办公区域肆意哄闹,拒不离开,现场秩序混乱,致使值庭法警无法将罪犯正常押回看守所。后来法院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经过耐心向旁听群众宣传法律,哄闹法庭事件才得以平息。整个过程长达一个半小时,严重扰乱了法院正常的庭审和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