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在中国推广九年 五万人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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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47 华声报 |
华声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5年在中国广泛推行以来,已有5万余名公务员告别了“铁饭碗”。 中国国家人事部统计显示,从1996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32549人辞去公务员职位,到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辞职辞退制度的实施,9年使数万人自愿或不自愿地告别了机关“铁饭碗”,使国家机关实现了人员的优胜劣汰,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 新闻背景:中国的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任用关系。辞职辞退制度对破除旧的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择业权利,打破行政机关“铁饭碗”,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畅通机关出口,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989年7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辞退公安干警的规定》,率先在全国公安系统实行了辞退制度。1992年以后,沈阳、青岛、重庆、深圳、苏州等地以及海关、税务系统的部分单位也开展了辞退工作。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1995年《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颁布,明确了辞职辞退的程序、条件及相关要求。1996年,人事部又制定下发了《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对被辞退的公务员的档案管理、辞退费发放等做了补充规定,完善了辞退制度,保障了被辞退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