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的“单身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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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57 南方日报 |
曲直萍踪 萍者 这是发生在市井小人物身上的一出人生悲剧。 一对平凡夫妻,一切大都市所特有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一概和他们无关。他们有的只是人之常愿:生个孩子。 生个孩子,本是多么容易满足的事,无奈妻子输卵管不通,不能自然怀孕,只得借助辅助生育技术。为了筹集几万元手术费,几年时间夫妻省吃俭用,终于在今年2月攒足了钱。手术之后,成功培植出14个受精卵胚胎。第一次接受辅助生殖失败后,这对苦命鸳鸯不言放弃,准备过两个月再试。谁知还未等到那一天,丈夫车祸身亡。 擦干眼泪,妻子王霞前往曾与丈夫肩并肩去过无数次的医院,以完成丈夫未竟的心愿。她多想为丈夫留一条根,让丈夫的生命能延续下来!可是,医院拒绝了她,理由是,国家卫生部有规定,单身妇女不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院建议她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小孩。天哪!什么叫生活的苦难与不幸,这就是! 王霞被挡在了手术室外,是因为她失去了丈夫,成为一个“单身妇女”。 照我看来,王霞的“单身妇女”身份,实在是非常可疑的。 结婚丧偶的女性,是不是一定要归类为“单身妇女”?在英语国家经常填写的表格上,显示婚姻状态的一栏,大致分为single(单身)、married(已婚)、divorced(离婚)、widowed(孀居或鳏居)等几项,以供选择,单身就是单身,绝不能与孀居混成一团,否则便是居心不良。既然卫生部出台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自然有责任对“单身妇女”进行详细的界定。但愿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两年一次的修改中,卫生部能在道德防范的同时,还惦记着人道主义的关怀。像王霞的这种情况被法律拒诸门外,不仅是她个人的不幸,更是社会的不幸。 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富有同情心的官吏,尚且允许不是那么十恶不赦、没有子女的死刑犯,在行刑之前与妻子同房,以便留下一男半女,何况人权已成为标识之一的现代社会?所谓“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是否具备经济条件”,在我看来并不能成为剥夺王霞生育权的理由。孔子出生不久即丧父,家贫,小小年纪就得替人牧羊,却并不妨碍他身心健康,立德、立言,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惟一的圣人。 ——说来说去,我不得不承认,之所以希望王霞得偿所愿,是因为这段人生悲剧还是一则质朴动人的爱情故事。这爱情,与金钱无关,与地位无涉,不离不弃,怀抱责任。简单,却深刻。 可惜了,爱情不得善终,奔波若许年的爱情结晶仍然被冷冻在医院,不知何年得见天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