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规律对症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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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23 贵州日报 |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它包括未满14周岁的人触犯刑事法律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据遵义市公安局统计,2001年该市公安机关抓获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18%,在校学生占5.4%;2003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17%,在校学生占5%。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必须研究与掌握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尤其是要抓住主要特点和内在的本质规律。 从犯罪的主体分析,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发展。从犯罪类型来看,青少年参与的刑事犯罪以侵犯财产犯罪和性犯罪为主,犯罪类型增加。从犯罪手段上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作案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暴力性倾向十分明显。从犯罪组织形式上看,团伙犯罪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其违法犯罪动机比较简单,一般来说较少预谋,常常是在外界的影响和刺激之下,冲动而突然犯罪;由于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较低,往往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对待成长中遇到的挫折与打击时,就会因报复心理犯罪。且14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处罚多采用责令监护人交纳罚金,法律对他们的震慑效果不明显,致使少数未成年人屡教屡犯。 未成年人常常从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发展到违法犯罪,从模仿发展到违法犯罪。他们往往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子女、学校的差生、后进生等弱势群体,或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 犯罪行为的实现是犯罪人心理和环境刺激互相作用的结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改善家庭教育,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础。 优化学校教育方式,强化教育部门管理职能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点。 学校教育要落实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对因严重违纪必须开除学籍的,可以实行学校帮教制度,由学校有关方面组成帮教组织,与被帮教学生和家长签订帮教协议,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可以实行留校试读帮教。校长、教师、学校保卫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学生家长都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抓好帮教工作。 作者:李克炯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