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加强管理监督“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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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赵雪明江东记者站陈伟奋)近日,江东区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区管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着力加强对区管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 “一把手”是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江东区近日出台的《规定》把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有机结合,对“一把手”的权力行使进行严格的约束和规范。在上级监督方面,《规定》重申和规范了廉政谈话、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巡视等制度,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在同级监督方面,《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和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审批财务和分管建设工程项目等制度。在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制度方面则规定,“一把手”发现班子成员有违纪苗头和反映,或班子成员发现“一把手”有违纪苗头和反映,若隐瞒不报告、不提醒、不监督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下级监督方面,《规定》要求实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述廉、评廉、考廉及“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等制度。 目前,这两项制度已经在该区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外经贸局、百丈街道等单位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