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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衷幼宾律师认为:“租妻”有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之嫌,如果专为他人提供“色情服务”,其行为构成了“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根据《刑法》358条、359条、360条之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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