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类”区别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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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5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4日讯(实习记者谭斯亮)记者今日获悉,长沙市工商部门将于本月起,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划分等级。在ABCD4个等级中,A类企业一般均可享受“免检”特权,D类企业则须由属地工商所负责检查核实,按管理权限依法查处。 按照长沙市工商局的分级管理条例,近两年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诚信单位”或“免检企业”,以及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均划分为A类即重点支持类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准入需前置审批,且从事安全生产销售、安全施工以及高密度的公众聚集场(如网吧、娱乐场所),划为B类即重点关注类企业。近两年因违法违规受到罚款处罚或责令改正的企业,被归为C类即重点规范类企业。遭投诉举报或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两年以上未办理年检验照等,则属于D类即重点查处类企业。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企业划分等级其实就是实行“分类监管”,即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据了解,A类企业一般免予上门检查,重点给予发展支持服务,如特殊情况需要检查,须报市局企业监管处审核同意;B类企业则按属地监管原则,由当地工商所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检查,对其重点关注,及时掌握情况;C类企业由其登记、年检部门,在办理变更登记、年检验照工作中重点指导规范;D类企业由属地工商所负责检查核实,按管理权限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