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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收费价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55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梅州讯 (记者绿叶通讯员凌峰)记者昨日从梅州市旅游部门获悉,梅州市在今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凡是梅州市行政区域内为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等相关旅游业务的企业,包括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均须实行明码标价,以加强对旅游行业价格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市旅游行业明码标价内容包括:旅行社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参观游览费、导游服务费等)、投诉受理机构以及对旅游价格有重要影响的内容,采用价目表或者价目册的形式向游客公开标示。

  宾馆饭店的客房价格在收费地点公开标示,标示的内容为客房类型和相应的价格。宾馆饭店的商务中心、商场出售的商品和客房内有偿供应的饮料、食品也应明码标价。

  旅游景点对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分别采用价目表和标价签标示。旅游景点门票采用价目表的形式,在经营场所或者收费地点公开标示。旅游景点零售商店采用标价签标价。

  梅州市物价局、旅游局同时规定,旅游服务企业一律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涉外业务的旅游服务单位,明码标价应使用中英文对照。(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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