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监会近日联合发出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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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1: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徐海星)国家发改委、电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调整电价、规范电价管理的政策措施。其中特别强调,各地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差别电价政策界限,对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电炉钢等6个高耗能行业,区分为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执行差别电价。 通知要求,各地电力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调整水平、调整时间执行到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也不得提前或推迟执行。 据悉,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价时,应严格按国家核定的价格水平和发电利用小时执行。超过国家核价发电利用小时的电量,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超发电价。 据记者了解,新实行尖峰电价及修订峰谷分时、丰枯季节电价地区的电网企业目前已接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文件,将确保在今年迎峰度夏中充分发挥作用,严禁借执行分时电价之机变相提高或降低电价。 此次通知还重申,除国家批准的以外,其他地区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合理引导电力消费。(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