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可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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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0:14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侯利红报道今后,我国各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职工,包括农民工也将逐渐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打工仔”们也可享受到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要通过建立统筹基金和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将他们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重点解决大额医疗费用风险。对门诊等未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补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作出规定,应将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今后要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等社会窗口,委托办理缴费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