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植物维权案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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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2:3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济南中院召开的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上传出消息,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法律渠道给自己的植物新品种维权,山东省去年此类案件已达30余起,居全国之首。 据介绍,所谓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据悉,山东省植物新品种案件上升的原因,一是因为山东是农业大省,植物新品种申请和授权数量在全国居前列,依法维权案件数相应较多;二是许多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人不懂法,导致侵权行为发生普遍。 (刘云) 《华东新闻》 (2004年07月0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