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杂牌林立竞争过度 低端市场利润大大降低 但中高端市场仍有投资空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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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0: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文/图记者井楠 在目前的广东市场上,灯饰行业尚处于杂牌林立、混乱经营的状态。由于低端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利润率大大降低。 在刚刚闭幕的佛山灯具灯饰展览会上,众多的中小私营业主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摈弃杂牌经营、增强品牌意识的问题。他们纷纷打出加盟连锁旗帜,以此扩大品牌知名度。 那么,如今的灯饰行业利润是否仍然值得期待?不同品牌的加盟规定有什么不同?在激烈的竞争中,怎样才能取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目前的广州市场上,灯饰行业的投资成功率高达50%以上。一般小个体商店的利润率在30%~40%之间,每月的利润则一般是3000~4000元,地点选择恰当的店铺则可达5000元;与此同时,一些大的品牌,统一装修、统一管理,虽然加盟门槛略高,但比杂牌店更有竞争力,该类店铺的商品提货价一般为市场价的60%~65%,实际利润率基本比个体小店高10%左右,但由于该类店铺目前在整个广东省处于起步阶段,同档次竞争比较小,多数已开店铺月利润维持在5000元以上,仍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 从行业整体而言,其投资创业程序没有与之紧密关联的装修行业复杂,但总体利润却不及后者,投资风险则与装修行业基本持平。我们特意请从业经营丰富的刘先生,选择了高档品牌A与中档品牌B,对比其加盟差异。 区别一:对加盟者要求不同 A品牌:对加盟者从业经验无要求。 B品牌:要求加盟者有独立经营灯饰店的经验。 点评:作为大型知名品牌,A企业管理规范,控制程序严谨,任何加盟者要严守规则办事,“吃制度的饭”就可以顺利经营,所以没有必要强行要求加盟者具备从业经验,而B企业与加盟者的合作则更类似于“联合”,他们希望通过与有灯饰推广经验、甚至已经有固定优势店铺的加盟者合作,达到扩大品牌知名度、增大销售额的目的。 区别二:专营要求不同 A品牌:要求专营权。 B品牌:只需要代理权,不要求专营权。 点评:A品牌要求加盟者开设专卖店,统一装修,不允许销售其它品牌的灯饰,但在适当范围内代销如布艺、家居产品等则被允许。 B品牌与投资者本来就是“联合”的关系,不要求投资者坚守品牌专营权,在已开的B品牌店铺里,经常做着五六个品牌的生意。 区别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同 A品牌: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定价。B品牌:自行管理。 点评:A品牌对加盟店兼管显然比较严格,财务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入账后(投资者可查账),再向投资者分发利润,而提货价格则一般是市场价格的60%~65%。产品价格与打折促销活动也都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虽然促销期限比较长,但一般的促销价格不会低于8.5折。而B品牌则相对松散,投资者可以自行管理财务,根据当地市场行情自行定价、促销。 行家建议 送货安装是关键 虽然A、B品牌对于送货、安装都无硬性要求,但在该行业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的刘老板却表示:一个灯饰店要想在竞争中长胜,一定要聘用小工或自己亲自上门送货安装,因为这与顾客的选择方向、购物情绪紧密相连。 其实就广州市场而言,同一档次下,各家灯饰的差别并不大,顾客也常常在挑选中花了眼,这时,谁愿意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就会买谁的产品。很多店铺都打出“1000元以上送货”、“2000元以上包安装”的硬性标准,而实际上精明的老板只要顾客的要求合理,就会满足。(来源:广州日报) | ||